情绪ABC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创建的。其中包含事件A(activating event 的第一个英文字母),行为后果C(consequence的第一个英文字母),以及信念B(belief的第一个英文字母),通常人们会认为诱发事件A直接导致了人的情绪和行为结果C,发生了什么事就引起了什么情绪体验。然而,你有没有发现同样一件事,对不同的人,会引起不同的情绪体验。同样是报考英语六级,结果两个人都没过。一个人无所谓,而另一个人却伤心欲绝。这就是诱发事件A与情绪、行为结果C之间还有个对诱发事件A的看法、解释的B在起作用。一个人可能认为:这次考试只是试一试,考不过也没关系,下次可以再来,也可能觉得这是是背水一战,不能失败。于是不同的B带来的C大相径庭。
埃利斯对人的本性的看法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 人既可以是有理性的、合理的,也可以是无理性的、不合理的。当人们按照理性去思维、去行动时,他们就会很愉快、富有竞争精神及行动有成效。
2. 情绪是伴随人们的思维而产生的,情绪上或心理上的困扰是由于不合理的、不合逻辑思维所造成。
3. 人具有一种生物学和社会学的倾向性,倾向于其在有理性的合理思维和无理性的不合理思维。即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或多或少的不合理思维与信念。
4. 人是有语言的动物,思维借助于语言而进行,不断地用内化语言重复某种不合理的信念,这将导致无法排解的情绪困扰。
情绪ABC理论就是认为激发事件A只是引发情绪和行为后果C的间接原因,而引起C的直接原因则是个体对激发事件A的认知和评价而产生的信念B,即人的消极情绪和行为障碍结果(C),不是由于某一激发事件(A)直接引发的,而是由于经受这一事件的个体对它不正确的认知和评价所产生的错误信念(B)所直接引起。错误信念也称为非理性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