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和学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教务部《关于2015年清明节、劳动节、校庆日、端午节期间放假和教学活动调整的通知》(教务通知(2015)第19号)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劳动节、校庆日、端午节期间我院放假和课程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3天。
2、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放假3天。
3、校庆日:6月1日(星期一),放假1天。
4、端午节:6月20日(星期六)至6月22日(星期一),放假3天。
二、教学活动调整安排
1、清明节:
4月4日(星期六)按课表安排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5年4月5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4月6日(星期一),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5年4月6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4月5日(星期日),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2、劳动节:
按课表安排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3、校庆日
原安排在2015年6月1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5月30日(星期六),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6月1日(星期六),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5月31日(星期日)按课表安排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4、端午节:
原安排在2015年6月20日(星期六)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6月21日(星期日),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5年6月21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6月22日(星期一),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6月20日(星期六),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特此通知!
应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