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学院关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的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一天,与4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连休。
2、劳动节:5月1日(星期日)放假一天,5月2日(星期一)补休。
3、校庆日:6月1日(星期三)放假一天。
4、端午节:6月9日(星期四)至11日(星期六)放假三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二、关于课程调整
具体调课安排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节日期间,学院安排值班,地点在办公楼2408,联系电话:83884729。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对消防重点部位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学生出行执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
特此通知
应用技术学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