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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306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学院关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的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一天,与4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连休。

2、劳动节:51日(星期日)放假一天,52日(星期一)补休。

3、校庆日:61日(星期三)放假一天。

4、端午节:69日(星期四)至11日(星期六)放假三天。612日(星期日)上班。

二、关于课程调整

具体调课安排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节日期间,学院安排值班,地点在办公楼2408,联系电话:83884729。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对消防重点部位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学生出行执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

特此通知

                                             应用技术学院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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